出國留學申請程序
海外留學計畫出國申請程序如下,學生應符合申請條件並備妥申請文件,在截止日期前繳交文件至國際教育交流處以完成申請程序,未在截止日期前備齊文件者,將無法順利進入評選階段。
國際教育交流處辦公室: 北銘-行政大樓(A棟)2樓, 桃銘-行政大樓(Q棟)1樓
出席一年一度海外留學說明會:
出席每年12月初台北及桃園兩校區舉辦海外留學計畫說明會
正確日期與地點國際教育交流處將另行公告(請見本處網站”最新消息”公告)
2025秋-2026春 海外留學說明會(自由入座, 現場發送2025-2026海外留學精美手冊!)
桃園校區2024/12月5日(四)中午12:00 S104會議室
台北校區2024/12月6日(五)中午12:00 E402大會議室
請留意國教處網站最新消息公告!
申請條件:
1. 本校全職在學學生
2. 在校歷年學業總成績平均75分以上
3. 英語能力證明:托福電腦測驗TOEFL-iBT 79,或雅斯IELTS 6. 0以上
(請閱讀海外留學手冊,個別國外學校有不同語言成績要求)
(姊妹校新增交換名額,請至’資料下載’查詢更新資訊)
4. 經所屬系、院推薦,且未曾參加海外留學計畫者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