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答集
1. 交換學生甄選程序為何?
甄選辦法:根據銘傳與交換學校所簽訂之合約,進行甄選資格篩選。每年12月分別於桃園和台北校區舉辦一年一度海外留學計畫說明會,公告新年度國外姐妹學校提供之交換學生申請資格與名額,學生需先經各院、系初審通過及推薦(請院長或系主任在學生出國留學計畫申請表上簽名推薦),檢附規定文件送交國教處報名參加甄選,秋季學期出國校內申請截止日期通常在當年3月初、春季學期出國校內申請截止日期通常在前年9月中左右。獲選者通常由國外姊妹校核發錄取通知。
審查項目:外語能力審查、成績等書面資料審查,面試(視當年甄選情況需要而舉行)。
審查方式:提報國際教育交流處委員會審議。校內審查過程預定報名截止後3週內完成。由本處送交本校推薦交換生之資料至國外交流學校,進行審核決選,約1個月聯繫時間。校內錄取名單將由國教處個別通知申請人。所有通過校內甄選之同學,尚需接受國外交換學校之審核,由國外學校決定是否錄取。
錄取方式:由國外交流學校核發錄取通知信(即入學許可信),再透過本處正式轉交錄取學生。
甄選上之同學需與系上充分溝通協調,並確認學分之承認及轉換,學生抵達國外學校完成正式選課程序後,應立即來函告知國際教育交流處選修課程清單,以便轉至各所屬院、系、所備查。
學分抵免:於交換學校取得1學期之學分後,由該校立即將成績單正本送至國際教育交流處,由本處轉達該院、系、所,由各院、系、所確認並完成學生學分抵免無誤,再轉交教務處登錄學分抵免紀錄。
期滿返國:學生在海外交換期滿返國後,應回本校繼續未完成之學業或完成所有必選修學分順利畢業,並繳交出國留學心得報告。
2. 何謂歷年學業總平均?
出國留學計畫申請條件之一為在校歷年學業總平均75分,係指各學期學業成績加總後之平均達75分以上,而非單一學期平均,不看各別單科成績。準備在校歷年成績單時,請申請百分比分數的成績單,即60分為及格分,100分為滿分。
3. 我學業總平均不到75分或英文托福/IELTS達不到要求可以申請嗎?
學生在校學業成績如達不到申請標準仍可提出申請,建議學生準備充分之個人學經歷證明文件,如社團幹部、文化參訪、接待外賓等國際交流相關經驗均可增加入選機會,但最終入選名單依審核委員會決議而定。
學生英文考試成績如達不到申請標準仍可提出申請,本處可依審核委員會之建議推薦學生至國外交流學校,國外交流學校將有權發給學生有條件式入學許可信(Conditional Offer),要求同學必須提前於暑假期間赴該校語言中心就讀一個月至三個月不等的語言課程,直到語言能力達到規定的標準,才能進入正式的專業課程學習。
請同學不要因為一次英文考試成績不理想即放棄出國的夢想,建議你好好利用出國前的時間充實英文實力。從圖書館借英文考試參考書/考古題/練習題, 線上多加練習和做好準備, 嘗試看看哪種測驗方式適合自己。
如果同學想申請教育部學海飛颺出國獎勵金,英語能力證明就是規定托福或雅思,多益不可以。如果是一般申請,有些國外姐妹校可以接受多益成績,請看精英海外留學計畫手冊 各別學校的規定。
4. 讀書計畫內容?
出國留學計畫申請文件之一為學生個人讀書計畫中文與英文各一份(建議字數500~1,500字,字體大小無規定)。內容可為你選擇出國交換計畫之起心動念、個人學經歷背景、條件與優勢、完成學業後之未來期許與規劃之助益等。
如果申請志願學校有一所以上或有不同國別,讀書計畫仍準備一份即可,建議你無需在讀書計畫中提及某間國外學校校名或國家。
讀書計畫不同於自傳履歷,部份國外學校可能要求學生提出自傳,如被要求時再另行準備自傳履歷,長度以A4紙一頁至二頁左右。
5. 推薦信?
出國留學計畫申請文件之一為英文推薦信至少一封,由系上師長撰寫推薦信,推薦信格式請主動請教師長,並在信封背面彌封處簽上推薦者姓名。
師長推薦信不一定要是學生所屬系院的教授,可以是曾經選修過其他系的教師撰寫推薦信。
如同學選填一所以上志願時,師長推薦信內容請勿填寫特定國外學校校名、國家或地址。
出國留學計畫申請表第2頁應由系主任或者院長其中一人簽名推薦,仍需繳交師長英文推薦信至少一封。
6. 我可以填選幾個志願?
同學只要各項成績達到申請學校之標準,皆可申請當年度之交換或雙學位計劃。在準備申請相關文件一併填妥海外留學計畫學生申請志願選填表(可於國際教育交流處網站下載檔案)後送交國教處審核,請依個人志願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填寫志願學校順序,志願別不限。建議同學可多選填志願,以提高海外留學機會,本處將盡量依照學生申請志願順序推薦至該交流學校,如與國外姐妹學校合作內容有變動時,學生選填志願順序將自動向下順移一個學校單位。
如同學選填一所以上志願時,申請文件(如銘傳海外留學申請表、成績單)繳交一份即可,其他文件(如師長推薦信、學生讀書計畫、家長同意書、學生保證書等)準備一份即可,請勿填寫特定國外學校校名、國家或地址。學生保證書由學生本人在立書人簽名,由家長(監護人)在保證人簽名。
7. 我只能出國交換一學期嗎?可能延長至一年嗎?
交換學生之名額依本校與各交換學校簽訂之協議書為準。學生海外交換計畫以一學期為限,唯有下個學期尚有空缺名額、國外姊妹校也選送交換生來台的名額對等情況下,並且經校內會議同意後,舊生可提出申請於同一所交換學校遞補延長至多一學年。
8. 海外學生如何申請續留?
如有空缺名額,國教處向全校學生公告各海外姊妹校名額及申請截止日期,請主動留意國教處網站最新消息。人在海外交換的學生請於申請截止日前主動回覆”續留申請意願書”、在校歷年學業成績(電子檔)予國教處,並與校內申請者依在校歷年學業成績總平均排序,擇優者通過校內推薦予國外學校最終審核。
9. 如果國外姊妹校沒有選送名額對等的交換生來台,我可以申請續留嗎?
在雙方選送名額對等的交換學生條件下,交換學生需繳交本校學雜費,無需繳交國外留學學校學費。如果國外姊妹校沒有選送名額對等的交換生來台,超額學生則需支付銘傳學雜費以及國外姐妹校學費。
10. 我該如何選擇志願?
同學第一可先考慮想去哪個地區或國家習得專業知識或文化和語言學習環境,第二和家人商討出國期間經濟支援的程度,你適合參加交換計畫、拿雙學位、就讀碩博課程,或是短期海外留學課程都和財力許可有重大關係,出國前一定要取得家人的支持,例如回國後可能會面臨延畢的情形,最後就是要做足功課,親自上國外學校網站查詢學校課程資料、環境介紹等,有助於做出最適當的決定。
出國交換選的科系、學校一定要跟本科系相關嗎?建議同學先上姊妹校網站看看對方提供那些課程,是否和自己的科系類似,才能有助於學分抵免和學習。學生出國交換讀書通常選擇自己熟悉的領域,舉例來說: 很少有人會從資訊橫跨設計,不用說讀的會很艱辛,國外學校也不一定會開放跨系選修,對方也擔心學生無法順利學習。反之,如果能證明有雙主修或者第二個領域的專長,出國交換課程選擇也能更多元。
能否跨系選課、選擇不同科系的課程,應依照國外學校選課規定,同學可以在讀書計畫內容說明跨系選課、非類似科系選課的理由、相關背景知識。
11. 在交流學校所選的課能不能抵免系上的學分?
甲、 若你是申請出國交換一學期的留學計劃,學分抵免乃由各院、系、所決定,學生至交換學校前,需先與院、系、所討論好選課及抵免學分事宜,並取得院、系、所主任同意,並填妥國外修讀科目規劃表(可於國際教育交流處網站下載檔案),以避免返校後發生無法抵免學分之困境。所有交換學校院系開設之課程可自行至對方學校網站查詢,或至本處參閱相關資料。國際教育交流處僅負責交換業務之行政工作,無法提供選課意見,亦不保證在交換學校所修之所有學分皆能抵免,故建議學生在出國前請務必和院、系、所討論好出國選課事宜,在抵達留學學校後和院、系、所就選課乙事保持密切聯繫。
乙、 若你是申請雙學位留學計劃,例如3+1大學雙學位計畫,銘傳與國外交流學校將會針對兩校該系之課程及學分進行比對(articulation),以便同學於國外學校所選的課程能順利抵免學分,完成兩校畢業學分之規定,待國外學業完成後以取得兩校雙學位。
12. 交換學生學分抵免作業流程
(1)擬訂預選課程
通常國外交流學校將會要求確認錄取之交換學生於行前擬出預選課程表,但最後可修習之課程需於國外學校開學後才能確定,所以預選課程並不保證與抵達國外學校後所修讀的課程相同。擬訂課程須考慮因素:
-瀏覽國外學校的網站得知有哪些課程可以修讀。
-考慮本身尚餘本校必選修之課程學分。
-與系主任討論國外預選之學分可否抵免。
(2)學生出國前,將本系核可後之(A表)國外修讀科目規劃表繳交至國教處上簽呈核。
(3)學生抵達國外學校確認修習課程後,應立即填具(B表)銘傳大學國外修讀科目抵免學分申請表傳送回報國內本校所屬各系初審,審核通過後若再有異動,則須立即向所屬各系申請更正。
(4)學生回國後,攜帶(C表)國外學校授課時數證明(載明國外課程每週授課時數、授課週數)及國外學校寄發至國教處之正式成績單至各學系,由各系依初審之(B表)國外修讀科目抵免學分申請單進行複審。
(5)複審通過後即完成抵免程序。
一般來說一學期18小時抵1學分、36小時抵2學分、54小時抵3學分,以此類推。無論如何,最後所選修並可抵免之課程,須待學生在國外學校選課程序完畢且最後順利完成交換學習才能確定。
國外修讀科目抵免學分程序表格: (A表)國外修讀科目規劃表、(B表)國外修讀科目抵免學分申請單、(C表)國外學校授課時數證明等電子檔案於國際教育交流處網站(出國留學計畫)下載。
考量英制和歐制的學分數與本校不同,建議換算參考如下:
英國CATS學分制÷4 = 本校美制學分Credits,如英國一科20 CATS大約等於本校5學分課,如英國一科10 CATS大約等於本校2~3學分課,以此類推。
歐洲ECTS學分制÷2 = 本校美制學分 Credits,如歐洲一科6 ECTS大約等於本校3學分課,如歐洲一科8 ECTS大約等於本校4學分課,以此類推。
抵免原則以同類型課程相抵,學分數以多抵少,一科抵一科;如欲抵免課程名稱與本校課程名稱差很多,請檢附國外學校該科課程大綱等資訊予系辦公室,以利系辦判定是否同意抵免。
13. 我到底應該參加哪一種英語考試?
所有要求英語能力成績之交流學校,皆可用托福TOEFL iBT或雅思IELTS成績當作英語能力證明。目前TOEFL和IELTS成績並無明確的分數對照表,一般而言,IELTS 6.0相當於TOEFL托福新制電腦79分、舊制電腦213分、或紙本550分。
雅思IELTS考試分為兩個組別:學術組(Academic)及一般訓練組(General Training),申請出國交換學生應報名參加學術組(Academic)。
建議同學從圖書館借參考書/考古題/練習題, 線上多加練習和做好準備, 嘗試看看哪種測驗方式適合自己。
14. 何時可以入學?
不同國家有不同學制:
1) 歐洲:學制和台灣一樣,通常為上、下學期制(Semester System)。
2) 美國、加拿大:Semester System/Quarter System/Term System皆有。一般而言,大部份學校的學制和台灣學制是一樣的。
3) 韓國:韓國學制一律為上、下學期制,而學期和台灣顛倒,上學期約三月一日開學至六月底,下學期約九月一日開學至十二月底。
4) 日本:日本學制一律為上、下學期制,而學期和台灣顛倒,上學期約四月至八月,下學期約九月至次年三月。
15. 申請交換留學計劃應如何繳交銘傳學雜費?
交換生之註冊程序和其他同學一樣,需在出國前完成銘傳繳交學雜費。如學生有申辦助學貸款,請在出國前逕行向校內承辦單位諮詢辦理。
16. 國外學校是否會提供宿舍?要如何申請?
大部分交流學校都會提供宿舍,但僅少數學校提供住宿保證,但不論是否有提供住宿保證,都應及早主動申請。各校International Office與Housing Office皆為獨立作業之單位,同學皆需直接與該校Housing Office住宿服務組申請或直接上網申請,而不是和該校的國際事務辦公室申請。宿舍申請表通常包含在留學申請表中,現在越來越多學校宿舍僅限線上申請方式,不需等收到入學許可後才申請,並設有開放申請時效及截止申請時間,因此同學需隨時留意該校之宿舍申請日期;除少部分學校需要憑學號申請,大部分學校在學校開始開放申請時就可申請,不需等收到入學許可後再申請。
若學校沒有提供宿舍,則同學必須於出國前及早解決住宿問題。通常國外學校的住宿服務組也會有很多校外租屋的資訊可於網上查詢,國外學校提供校外租屋服務時可能收取資詢推薦費用。
17. 明年是否會有新增交換學校?
目前我們每年皆會有新增學校,現階段已有多所學校正在洽談中,若有定案之合作計劃將會對全校公佈。
國教處網站”國際交流學校”內有些學校並未列入交換計畫,因本校與國際各姐妹學校合作項目和內容都不盡相同,本校學生想申請交換計畫請參考”出國留學計畫”網頁的出國留學學校一覽表。
18. 一學年雙學位計畫與交換學生計畫有何不同?
雙學位計畫將授與國外交流學校之學士學位,而交換學生將給予該留學年成績單。又一般參加雙學位計畫的同學必須繳交本校及交流學校的學雜費(因在兩校均設有學籍),但仍視兩校合約而可能有不同之情形;而參加交換計劃之學生只需繳交本校學雜費。
申請出國交換期間取得的學分須和母校學分對抵,銘傳畢業學分順利抵免完成後即可順利取得本校學位。
申請雙學位計畫必須在限定時間內順利完成兩方學校的學分要求,例如參與英國學校雙學位課程中有一科目分數未達及格標準,該科目學分即無法拿回本校抵免畢業學分,因此兩方學校可能無法順利取得學位;學生如完成兩校雙學位課程標準與學分要求,即可順利取得雙學位。申請出國交換期間取得的學分須和母校學分對抵,銘傳畢業學分順利抵免完成後即可順利取得本校學位。
19. 如何知道交流學校有沒有提供我要選的課?是否有修課學分總數的上限或下限?
各校均會將課程內容及相關資訊公告網上,學生均可自行上網查詢。參加交換計劃之學生必須依照對方交流學校規定進行選課,至少應符合對方學校最少學分數之規定,海外選課時可能遇到滿班、衝堂、課停開…等情形,無法順利選修所有學分並帶回抵免,有延畢之可能性,請做好心理建設,回國後仍需辦理註冊,補足學分方能畢業。參加雙學位計劃之學生,銘傳與交流學校會完成兩校之學分比對,故學生需依照兩校協議修課即可。
20. 如何取得交流學校之入學許可?
國教處收到完整申請文件後會以快遞寄至交流學校,一般約需1-2個多月作業時間才會收到交流學校之入學許可。尚未收到入學許可前,請勿辦理任何其他相關手續。收到入學許可需先檢查入學許可上之英文名字拼字及交換期間是否正確,若都沒有問題,就可拿入學許可正本到該國駐台單位辦理學生簽證並開始辦理所有相關事宜。若入學許可上的英文名字拼錯或交換期間錯誤,一定要告知承辦老師,以申請正確入學許可;入學許可上的英文名字必須和護照一樣,否則無法辦理簽證。部份交換學校入學許可文件會直接寄到同學家裏,如在家裏收到入學許可,一定要馬上告知學校承辦老師並提供副本入學許可文件存檔。
21. 國教處可否協助辦理訂機票、簽證及保險事宜?
交換學生需自行負責訂機票、簽證及保險等個人事宜。
所有錄取之同學皆須自行負責宿舍申請、簽證辦理、選課、學分抵免、機票及海外平安保險等個人事宜;國際教育交流處不負責以上相關業務。如有困難,必要時國際教育交流處在權責範圍內僅從旁提供協助。學生可先行預定機票,但應在確實取得國外簽證後才得支付機票等款項,如遇有特殊情況無法順利取得簽證者,所有已支付費用應自行負責。
學生出國留學期間應準備個人保險,海外保險可包含海外旅遊/意外/醫療保險/緊急救援等,保險內容可依個人需求做考量規劃,保險期間應自搭機出國日到返國日為止。
韓國政府強制外國人加入韓國健保政策,2021年2月起生效實施,如有異動,依韓國政府最新規定辦理。滯留在韓國的外國留學生在取得韓國外國人居留許可證後,必須自費加入韓國健康保險, 外國留學生健保保費每個月57,000KRW韓元(金額依照韓國政府公告),大約55USD美金,繳費方式在抵達韓國姐妹校,遵照姐妹學校公告流程支付。抵達韓國後,姐妹校將協助申辦外國人居留許可證,韓國健保投保起始日期=取得韓國外國人居留許可證日期開始;在入境韓國~取得韓國外國人居留許可證的批准日之前,大約有2個月時間,學生必須自己準備2個月的海外個人保險帶去韓國使用。
22. 何時可辦理簽證?
尚未拿到正式入學許可前無法辦理學生簽證。有些國家的學生簽證辦理相當費時,所以收到入學許可後,儘快去辦理。各國學生簽證辦理所需文件不同,有些需財力證明、出生證明或體檢證明(體檢需至指定醫院辦理),可跟該國在台辦事處詢問需準備資料及其他相關資訊。 學生簽證需自行辦理,若因個人因素無法拿到學生簽證,則需放棄交換資格,並通知本單位。駐華外國機構名稱可由外交部網站上查詢。
1) 美國(J-1交換學生)學生簽證: 需等交流學校寄來入學許可才能辦理,等入學許可需費較長時間。
2) 英國學生簽證: 英國方面的學校,通常會開出Unconditional Offer (無條件式入學許可) 或 Conditional Offer(條件式入學許可)兩種。取得Unconditional Offer的同學馬上就是正式的學生,不用進入語言學校就讀;而相反的,取得Conditional Offer的同學則必須進入語言課程就讀,直到語言能力達到規定的標準,才能進入正式的專業課程學習。
23. 役男問題:
役男出國申請採統一造冊方式辦理,所以役男在取得國外學校入學許可信後應備妥身分證與學生證之清楚正反面影本、護照影本各一份送至國教處,以免辦理不及。辦理役男出國公文約需兩星期,國教處會分別發文至各位戶籍所在地之兵役處(科)。各位同學在出國前至內政部役政署資訊系統查詢,同學自行列印出境核准通知單,搭機出發當日持出境核准通知單及護照通關出境。役男出國依照本校發函各縣市兵役單位核定時限,目的為交換留學,不得因個人旅遊/實習等要求提前出國。
申請流程如下:
1) 役男繳交身分證、學生證之清楚正反面影本、護照影本各一份送至國教處。
2) 國教處將發文至各戶籍所在地之兵役處(科),副本通知各位同學。
3) 各戶籍所在地之兵役處(科)將回文至各位同學與副本通知本校。
4) 役男於出國前至內政部役政署資訊系統查詢,自行列印出境核准通知單。
24. 我會延畢嗎?
出國前學分抵免時,即應算好尚餘哪些銘傳必選修科目之學分,如國外所選修之學分皆能抵免是最好的情況。如仍需延畢,回國後則需註冊上學,補足學分方能畢業。延畢之優缺需先自我評量,做好心理建設,在國外求學時才能心安,回國補足學分時亦能妥善安排修課與課餘時間,如此方能充分利用國外與延畢的時間。
25. 延畢生可以出國嗎?
學生如因雙主修或轉學生而延畢,仍可申請赴國外交換計畫,延畢生應與大四在校生繳交相同之全額學雜費。學生無法因服務學習未完成而延畢。畢業生無法參與交換計畫。
26. 畢業論文或畢業製作怎麼辦?
出國前應與系上溝通,尋求變通辦法,如學生在國外仍以電話及電子郵件方式與指導老師或小組成員討論,同時撰寫論文,學生返國後須依各系之規定完成畢業論文之學分抵免(如與指導老師面試或繳交畢業作品)。
27. 研究生可以出國交換嗎?
研究所之交換計畫屬個別交換學生計劃,建議各院、系、所單獨並直接與國外學校之單一院、系、所洽談合作計畫,待雙方達成初步協議後,本處將聯繫該校承辦單位辦理簽約事宜,並接受該系所學生之申請資料後轉交國外學校審核,學生後續出國之流程同海外留學計畫規定辦理。研究生出國前,應先行與所屬系所辦公室確認出國期間學分抵免、論文指導/撰寫等相關流程與規定。
28. 我可以申請國外交流學校碩博課程嗎?
本校校友或應屆畢業生均可申請國外交流學校提供之碩博課程,有關交流學校名冊可於國際教育交流處網站查詢。建議申請者自行至國外學校網站查詢碩博入學申請規定與要求文件,在對方學校申請截止日前備妥完整文件繳交至本處辦公室,本處可協助郵寄遞交至對方學校入學許可處,但無法保證是否錄取。
29. 我可以申請出國獎勵金嗎?
「銘傳大學海外移地教學與菁英海外留學計畫獎勵金作業辦法」提供海外留學獎勵金,符合申請資格者(出國之前一學期,大學生學業成績平均70分以上,且操行成績84分以上者;研究生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且操行成績84分以上)可提出申請,亞洲地區以每名新臺幣壹萬元整為原則,非亞洲地區每名新台幣貳萬元整為原則。為鼓勵清寒優秀學生出國研修,持有效之低收入戶證明或中低收入補助證明(須為各縣市政府行政主管機關開立)之清寒優秀學生,且在學學業成績優異者(以每班前三名為原則),基於獎優原則,獎勵額度為出國研修補助上限金額之二倍。獎勵金金額得視學校經費狀況,酌予調整。
上述海外留學獎勵金不受理教育部學海飛颺、學海惜珠受獎生申請。
獎勵金受獎生同一教育階段,以補助一次為限。 學生海外交換計畫以一學期為限,經校內會議同意後,舊生可提出申請於同一所交換學校遞補延長至多一學年。延長海外留學者,亦不得重複申請出國獎勵金。
30. 出國獎勵金何時申請?
為確保順利選派出國學生,出國之前一學期成績符合獎勵金申請資格,學生得以於實際出國研修當學期,依公告申請日期完成線上申請作業。
舉例:學生113第二學期出國研修,出國獎勵金線上申請時間為113第二學期開學後3月1日~3月15日登入學生事務系統線上申請。
舉例:學生114第一學期出國研修,出國獎勵金線上申請時間為114第一學期開學後10月1日~10月15日登入學生事務系統線上申請。
31. 台灣獎學金、ICDF國合會獎學金獲獎外籍生可以申請出國交換嗎?
依據台灣獎學金及國合會獎學金要點規定,獲獎生於受獎期間須連續,不得中斷或延長,在台就學期間不得申請出國交換或就讀雙學位。
32. 教育部學海出國補助金可以重複申請嗎?
依據「銘傳大學學海飛颺、學海惜珠甄選辦法」,學海受獎生不得同時申請本國政府或校內、外任何單位提供之出國獎學金。
學海受獎生同一教育階段,以補助一次為限,補助金額依本校校內審核會議決定。
學生海外交換計畫以一學期為限,經校內會議同意後,舊生可提出申請於同一所交換學校遞補延長至多一學年。延長海外留學者,亦不得重複申請學海補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