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資訊
學年度
每學年共有兩學期。上學期為9月中至1月中,下學期為2月中至6月底。學期間之間斷時期為寒暑假。
修業年限需知
大學部課程修業年限為4~6年,研究所修業年限則為2~4年。
2月入學大學部一年級新生需要修業滿8學期並完成畢業規定。
銘傳學則第43條規定:「本校採用學年學分制,各學系修讀學士學位學生修業期限以四年為原則」;
銘傳學則第47條規定:「修讀學士學位成績優異學生修畢各學系、組、學位學程應修之全部必選修學分,且每學期學業成績平均85分(含)以上,操行成績80分(含)以上,體育、軍訓成績各70分(含)以上,且各學期名次在該系、組、學位學程該年級學生數前百分之五(含)以內者,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得提前一學期或一學年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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